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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
2011-01-15 06:28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记者任沁沁 林甦)记者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获悉,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6日上午换函通报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成员名单,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在两会框架下正式成立。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第十一条规定:“双方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经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协商:由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与海基会副董事长高孔廉作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大陆方面委员会首席代表是海协会特邀顾问姜增伟(商务部副部长),代表包括商务部、国台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7个部门的海协会理事、专家。双方同意,未来可视议题需要调整和增补相关人员。
   另据新华社驻台记者从台湾海基会获悉,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台湾方面首席代表为梁国新(台湾经济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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