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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高官称"特别费"不需单据部分属实质补贴(18/4/2007)
2007-04-27 00:00

                                          2007年04月18日 15:43: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据台媒报道,中国国民党“立院”党团18日上午举办“6500位政府首长特别费相关事宜”听证会,台当局“法务部”次长朱楠在会上明确表示,“首长特别费”不需单据的部分属于实质补贴,但检察官侦办个案时,有自己的独特见解,“法务部”只能提供法律意见,不宜介入。

        台媒报道称,朱楠表示,站在台法务主管部门的立场,“首长特别费”中不需单据的部分为实质补贴,甚至整个“特别费”都可以说是实质补贴,因此,对岛内6500位有“特别费”的“首长”而言,不需单据部分的“特别费”,无论是拨入“首长”账户或以现金、支票领出,由于没有证据可查,也无法查出具体犯罪事实,因此,不会要求出示凭据或支付目的。

        但他同时强调说,检察官在侦办个案时,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台法务主管部门是行政机关,只能提供法律意见,不宜介入。

        至于需要单据的“特别费”部分,朱楠指出,如果是以其它单据报帐或私用,即牵涉到是否贪污,属于检察官的侦查范围,检察官在侦办时会依照事实证据来适用法律。

        而受邀出席听证会的检察官协会代表吕丁旺则认为,“特别费”已是行政惯例,不存在“违法”问题,没有必要再探讨,6500位行政首长“特别费”已无继续侦办的必要,“最高检察首长”应下令签结,不能在法律里生一个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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